“这符合腾讯一贯对旗下商品商业化的谨慎态度。”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对记者说,和B2C
相比,个人卖家云集的C2C
领域在卖家资质、支付安全等方面存在着更大风险。如果微信选择自己做平台,就需要考虑淘宝网初期由于假货、卖家信用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。
“对我们来说,拍拍网和其他应用都属于平台上的第三方合作伙伴,微信将部分支付端口向它们开放。”微信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这类微店的监管将按照微信支付签约商家的条例来进行。
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通过这种方式,一旦微店中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,第一责任人是负责审核和开通微店的第三方平台,而微信自己的责任要小很多。
事实上,此前“口袋通”、“微店”等不少第三方应用在卖家认证方面就并不完善,申请者几乎不需要审核资质就可以开店。而高调“搅局”的拍拍网也正是瞄准了这一市场,选择将此前在C2C领域上积攒的管理商家、支付监管上的经验移植到微信上,抢夺先机。
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对记者说,微信的商业化模式和它的“去中心化”社交模式密切相关,淘宝网是传统桌面互联网的产物,微信则植根于移动互联网。“在微信环境中,每个人都会成为信息的发布方,这就使得作为‘总开关’的搜索平台的分量在下降。”
转载自电商报